清代设于各府之阴阳官。每府一员,品秩未入流。由所辖有司遴选行端者送礼部移咨吏部注册。掌一府之阴阳学,并兼辖星学。(刘子扬)
(1).正确的道理、法则。 汉元帝 《敕东平王傅相诏》:“自今以来,非‘五经’之正术,敢以游猎非礼道王者,輒以名闻。”《淮南子·修务训》:“私志不得入公道,耆欲不得枉正术。”
(2).正当的法术。《资治通鉴·唐高祖武德九年》:“詔:‘民间不得妄立妖祠。自非卜筮正术,其餘杂占,悉从禁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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