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赋税输纳办法之一﹐实际上成为一种加税名目。
根據價值,以等價之一物抵他物。
物品以較低的價錢變賣,以求在短期內換取現金。
载请注明:转载自词典网 [https://www.cidian5.com/]
本文地址:https://www.cidian5.com/cidian/TipeBkW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