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王祭祀五谷神的社宫。《汉书·郊祀志下》:“‘圣 汉 兴,礼仪稍定,已有官社,未立官稷。’遂於官社后立官稷,以 夏禹 配食官社, 后稷 配食官稷。” 颜师古 注引 臣瓒 曰:“ 高帝 除 秦 社稷,立 汉 社稷,《礼》所谓太社也。时又立官社,配以 夏禹 ,所谓王社也。见《汉祀令》。而未立官稷,至此始立之。 世祖 中兴,不立官稷,相承至今也。”
载请注明:转载自词典网 [https://www.cidian5.com/]
本文地址:https://www.cidian5.com/cidian/TsFmS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