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长是一种职位名称,来源于保甲制度。保甲制度是以“户”(家庭)为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而不同于西方的以个人为单位。儒家的政治学说是把国家关系和宗法关系融合为一,家族观念被纳入君统观念之中。因之,便有了汉代的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百家为“里”;唐的四家为“邻”,五邻为“保”,百户为“里”,北宋王安石变法时提出了十户为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
凤凰昼鸣之称。 汉 刘向 《说苑·辨物》:“﹝凤﹞昼鸣曰保长。”一说为凤凰夜鸣之称。《宋书·符瑞志中》:“﹝凤凰﹞夜鸣曰保长。”
(1). 宋 代乡兵制度,十家为一保,设保长一人。《宋史·兵志六》:“十家为一保,选主户有干力者一人为保长。”
(2).旧时保甲制中每保的头目。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保甲·选保甲长》:“所谓保长者,邑分四乡,乡立一长,谓之保长。不曰乡而曰保者,以乡别有长,所以管摄钱穀诸事,而保长乃专司盗逃奸宄,不与乎其他者也。” 丁玲 《太阳照在桑干河上》三:“﹝ 钱文贵 ﹞同保长们都有来往,称兄道弟。”参见参见“保甲”。
一保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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