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察处理。 唐 白居易 《郑覃可给事中制》:“给事中之职……天下冤滞无告者,得与御史纠理之。”
载请注明:转载自词典网 [https://www.cidian5.com/]
本文地址:https://www.cidian5.com/cidian/UMospd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