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琴而治,典故名,成语,典出《吕氏春秋·察贤》,孔子学生宓子贱“鸣琴而治”单父县(在今山东单县南),后用“鸣琴而治”指以礼乐教化人民,达到“政简刑清”的统治效果,或指咏官吏善于管理。旧时常用做称颂地方官的谀词。
鸣琴而治是成语。
稱頌地方官政績良好。語本漢.劉向.說苑.卷七.政理:「宓子賤治單父,彈鳴琴,身不下堂而單父治。」後比喻政簡刑輕,無為而治。
载请注明:转载自词典网 [https://www.cidian5.com/]
本文地址:https://www.cidian5.com/cidian/UWWuxWxi.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