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实行或办理。《汉书·韩延寿传》:“ 延寿 於是令文学校官诸生皮弁执俎豆,为吏民行丧嫁娶礼,百姓遵用其教。” 宋 周煇 《清波别志》卷下:“至於给俸日,各出御笔乞增禄。有司不敢遵用,悉退回。” 明 何良俊 《四友斋丛说·史十二》:“ 明太祖 初行《洪武正韵》,世人尚未遵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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