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力敷扬。《书·君牙》:“弘敷五典,式和民则。” 孔 传:“大布五常之教,用和民,令有法则。” 明 陆采 《怀香记·奉诏班师》:“总制兵机,弘敷庙策,尽瘁抚绥蛮貊。”《明史·马自强传》:“诚宜及此大庆,荡涤烦苛,弘敷惠泽,俾四海烝黎,咸戴帝德。”
(2).广为延伸。《文选·张衡<西京赋>》:“处 甘泉 之爽塏,乃隆崇而弘敷。” 薛综 注:“弘敷,犹延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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