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资反驳的空子。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释看语》:“依律例以断罪,辩论精详,使无驳竇,能事毕矣。”
载请注明:转载自词典网 [https://www.cidian5.com/]
本文地址:https://www.cidian5.com/cidian/UhqfV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