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度(1875年1月10日—1931年9月17日),原名承瓒,字皙子;后改名杨度,别号虎公、虎禅,湖南省湘潭县姜畲石塘村人,清末反对礼教派的主要人物之一。 戊戌变法期间,接受康有为、梁启超等改良派的维新思想,反对帝国主义。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主编《中国新报》,发表《金铁主义说》,主张君主立宪。同年,杨度又写《中国宪政大纲应吸收东西各国之所长》和《实施宪政程序》两文,与梁启超的《东西各国宪政之比较》一起上奏。第二年,清政府将政治考察馆改为宪政编查馆,杨度任该馆提调,参与沈家本主持的修律工作。宣统二年(1910年),清资政院会议期间,杨度指出中国必须在法律上消除家族的各种特权,国家和人民之间,是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国家对人民要有“教之之法”和“养之之法”,国家要给人民以“营业、居住、言论等等自由”,人民“对于国家担负责任”。这一名为“国家主义”实质上仍是“金铁主义”的法律理论,遭到以劳乃宣为代表的守旧派的抨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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