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亦作“ 割亨 ”。割切烹调,泛指烹饪。《周礼·天官·外饔》:“掌外祭祀之割亨。”《孟子·万章上》:“人言 伊尹 以割烹要 汤 ,有诸?” 汉 桓宽 《盐铁论·论儒》:“ 伊尹 以割烹事 汤 , 百里 以饭牛要 穆公 。”
(2).指极刑。割,斩杀;烹,放进汤锅煮死。 唐 韩愈 《通解》:“故 龙逢 哀天下之不仁,覩君父百姓入水火而不救,於是进尽其言,退就割烹。”
割切烹飪等事,泛指烹飪。
極刑。將人斬殺後又放進湯鍋中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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