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乎礼法的言论。《孝经·卿大夫》:“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 唐 杨炯 《右将军魏哲神道碑》:“君升朝翊赞,道先王之法言;公府弼谐,对上天之休命。” 宋 王安石 《答韩求仁书》:“盖序《诗》者不知何人,然非达先王之法言者,不能为也。”
(2).犹格言。《庄子·人间世》:“法言曰:传其常情,无传其溢言,则几乎全。” 元 刘壎 《隐居通议·诗歌》:“ 杜少陵 诗,自与造化同流,孰可拟议?若君子高处廊庙,动成法言,恨终欠风韵。” 清 阮葵生 《茶馀客话》卷十:“法言云:侍坐则听言,有酒则观礼,何非学问之道。”
(3).指释、道之经论。 南朝 宋 谢灵运 《昙隆法师诔》:“茹芝术而共饵,披法言而同卷者,再歷寒暑。”《云笈七籤》卷九六:“若不信法言,胡为栖山林。”
禮法之言。
書名。東漢揚雄撰,有晉李軌注及宋司馬光集注,此書擬論語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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