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给予。《孟子·离娄下》:“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亷;可以与,可以无与,与伤惠。”《法苑珠林》卷六:“无取无与,无我所心;脱欲所须,便可提去。”
(2).犹不跟,不同。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小翠》:“﹝ 王太常 ﹞生子 元丰 ,絶痴,十六岁不能知牝牡,因而乡党无与为婚。”
不参预;不相干。《左传·襄公十四年》:“詰朝之事,尔无与焉,与,将执女。”《汉书·张汤传》:“ 汤 念独丞相以四时行园,当谢; 汤 无与也,不谢。” 颜师古 注:“与读曰豫。无豫,谓不干其事也。” 北齐 颜之推 《颜氏家训·省事》:“此言为善则预,为恶则去……凡损於物,皆无与焉。”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谈·谈异五·赵康敏》:“公子孙自不肖,不能守此业;此宅且数易主人,与某无与。” 鲁迅 《集外集拾遗补编·<越铎>出世辞》:“民声寂寥,羣志幽閟,岂以为匹夫无与于天下,尚如戴朔北之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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