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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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三(1899年11月18日-1967年6月22日),湖南醴陵人,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中国工人运动的杰出领导人之一,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常委兼秘书长。 先后在地方和中央担任工人运动领袖。在1930年犯过“立三路线”的错误,但不久就认识改正。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共中央工委书记,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等职,“文革”中遭受残酷迫害,1967年6月22日在北京蒙冤逝世。1980年3月20日,中共中央为李立三平反昭雪,恢复名誉。
李立三的拼音
拼音:lǐ lì sān
词典解释
李立三(1899-1967) : 中国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工人运动领导人之一。湖南醴陵人。1921年加入中国gong*产*党。1922年同liu*少*奇一起领导了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1925年任上海总工会委员长,参与领导五卅运动。1927年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职工委员会书记,参加领导南昌起义。后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兼秘书长、宣传部部长。1930年作为当时中共中央的主要领导人之一,在党内和红军中推行“左”倾冒险主义,给中国革命造成重大损失。同年9月在中共六届三中全会上作了自我批评。年底赴苏联学习。1946年回国后,任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党组书记,主持全国总工会的工作。建国后,曾任劳动部部长、中共中央华北局书记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