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熙宁 初, 王安石 改募兵制为保甲,置牌以书其户数及姓名。 元 时兵制设万夫、千夫、百夫,而以牌甲为基层单位。 清世祖 入关,有编制户口牌甲之令。其法,州县城乡十户立一牌长,十牌立一甲长,十甲立一保长。则牌甲又为地方基层组织。见《宋史·兵志六》、《元史·兵志一》及《清史稿·食货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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