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尾琴是一种古琴,由东汉文学家、音乐家蔡邕创制,记载于《后汉书·蔡邕传》,为中国古代四大名琴之一。 关于焦尾琴的形制记载如下,李勉《琴记》云:“蔡邕琴长三尺七寸七分,或曰八分,用汉尺。此盖宣声三尺六寸八分或二分。临岳至首,及龙唇之数也”。《隋志》云:“汉官尺实比晋前尺一尺三分七毫”。 蔡邕在“亡命江海、远迹吴会”时,曾于烈火中抢救出一段尚未烧完、声音异常的梧桐木。他依据木头的长短、形状,制成一张七弦琴,因琴尾尚留有焦痕,故取名“焦尾”。焦尾琴以其悦耳的音色和特有的制法闻名四海。 2009年9月26日,江苏省溧阳市被确认为焦尾琴故里。
见“ 焦尾琴 ”。
東漢蔡邕以尾端燒焦的桐木所製成的名琴。
载请注明:转载自词典网 [https://www.cidian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