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占凶吉,必将所卜之事告卜人以龟占之,称为命龟。亦泛指灼龟问卜。《周礼·春官·大卜》:“大祭祀则眡高命龟。” 郑玄 注:“命龟,告龟以所卜之事。”《礼记·杂记上》:“大夫之丧,大宗人相,小宗人命龟,卜人作龟。” 孙希旦 集解:“命龟,述命以告卜人也。”《诗·鄘风·定之方中》“卜云其吉” 毛 传:“建国必卜之,故建邦能命龟……可谓有德音,可以为大夫。” 唐 孔颖达 疏:“建邦能命龟者,命龟以迁,取吉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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