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官是中国秦汉时期(公元前221年~公元220年)管理铁的冶铸事业的机构。中国古代官职与机构往往同名,铁官一词有时也指官职。铁官的设立有个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国从周代(公元前11世纪~公元前221年)开始建立山海之官,春秋时期(公元前722年~公元前221年)由“虞”官管理手工业,山东省临淄出土的“齐铁官丞”之印,说明东周时的齐国已有铁官。秦统一中国后在少府内设置铁官。汉代冶铁手工业空前发展,管理冶铁的机构扩大,职官组织也系统化,汉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属官有铁官长、丞。但铁官的设、罢和隶属常有变化。地方郡、县、侯国设铁官50处,据《汉书》和《史记》记载,产铁的县设大铁官,管理铁的冶炼、铸造和贸易。不产铁的县设小铁官,管理铁器铸造和贸易。铁官的任命由大司农或郡守负责。官营作坊中设官吏,具体管理生产。武帝元狩四年(前119)以东郭咸阳、孔仅为大农丞、领盐铁事,专营盐铁,禁止私营。于弘农、河东、河内、南阳、蜀、辽东等郡,连京兆等共四十郡,悉置铁官,均隶于大农。主铸造铁器,不产铁的地方,亦置小铁官,隶郡县。东汉时悉隶郡县。
古代官名。主管铁器铸造等。《管子·海王》:“今铁官之数曰:‘一女必有一鍼一刀,若其事立。’” 郭沫若 等集校:“铁官之职疑 春秋 末年已有之。”《史记·酷吏列传》:“ 赵国 以冶铸为业,王数讼铁官事, 汤 常排 赵王 。” 宋 洪迈 《容斋续笔·汉郡国诸官》:“今略以《地理志》所载言之,凡铁官三十八,盐官二十九,工官九,皆不暇纪其处。”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二编第二章第四节:“ 汉武帝 收回冶铁业,在全国重要产铁地设铁官,冶铸农器与兵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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