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子科是汉代选官取士的特设科目之一。《汉书·艺文志》:“汉兴,萧何草律,亦著其法,曰:太史试学童,能讽书九千字以上,乃得为史;又以六体试之,课最者以为尚书御史、史书令史。”东汉规定儿童年十二至十六岁, 能“情通经典者”可以入选,年幼才俊者拜童子郎,授以官职。唐以后科举特设童子举。唐制十岁以下能通经者、宋制十五岁以下能通经作诗赋者,皆可应试,及第后予以出身并授以官职。
科举考试中为儿童、少年设立的科目。《新唐书·选举志上》:“凡童子科,十岁以下能通一经及《孝经》、《论语》,卷诵文十,通者予官;通七,予出身。”《宋史·选举志二》:“凡童子十五岁以下,能通经作诗赋,州升诸朝,而天子亲试之,其命官、免举无常格。”《文献通考·选举八》:“自置童子科以来,未有女童应试者。”亦省称“ 童科 ”。 陈衍 《元诗纪事·黎崱》:“ 崱 字 京高 ,号 东山 , 安南 人,九岁试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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