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典故。意谓略甚狭窄,而又势在必争,妙在主次揖让之间,能违而不犯。典出唐代 李肇《国史补》,谓 张旭自言尝见公主与担夫在羊肠小道上争道,各不相让,但又闪避行进得法,从而领悟到书法上的结构布白,偏旁组合,应进退参差有致,张弛迎让有情。
原谓狭窄道上,担夫相遇,争道而行,虽各不相让,但能闪避得法,顺利而过。比喻书法上结构布白,偏旁组合,承上起下,流畅奇致,进退参差,张弛迎让,协调有神。
《新唐书·张旭传》云:“旭自言,始见公主担夫争道,又闻鼓吹,而得笔法意,观倡公孙舞\'利器\',得其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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