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对其著述所加的注。《宋书·谢灵运传》:“作《山居赋》,并自注以言其事。” 宋 洪迈 《容斋随笔·司字作入声》:“﹝ 白乐天 诗﹞又以‘相’字作入声,如云:‘为问 长安 月,谁教不相离’是也,‘相’字之下自注云:‘思必切’。” 杨树达 《古书疑义举例续补》:“古人行文,中有自注,不善读书者,疑其文气不贯,而实非也。”
作者對於自己作品的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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