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常月(1522年-1680年),明末清初著名道士,俗名平,法名常月,号昆阳,山西潞安府长治县人。属全真龙门派,为全真道龙门支派律宗的第七代律师,他最大的贡献,在于让本已衰落的道教复兴,甚至可以说是整个道教离现今时代最近一次的复兴。使道风大振,后被誉为全真龙门派的中兴之祖。康熙十九年,他传衣钵于弟子谭守成而后飞升。后于康熙四十五年(1706),赐号“抱一高士”。闵一得在《金盖心灯》中称其“是我朝高士第一流人物。”
(1).指闰月以外的其他月份。《公羊传·文公六年》:“曷为不告朔?天无是月也,闰月矣。何以谓之天无是月?非常月也。”
(2).固定的月份。《魏书·礼志一》:“岁一祭,具太牢,帝亲之,亦无常月。”《宋史·礼志四》:“季秋享帝,以先王配,则有常月而未有常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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