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理论简称"乐理",包括相对简单的基础理论----读谱、音程、和弦、节奏、节拍等。还有相对来说比较高级的----和声、复调、曲式、旋律、配器法等内容。乐理的掌握,对于作曲、编曲、指挥、演奏来说,具有重要积极意义。我们平常所说的乐理,一般是指音乐理论中的基础部分,也就是“基础乐理”。关于基础的音乐理论的著作浩如烟海,其中在我国比较流行的是中央音乐学院的李重光所编的《音乐理论基础》。
音乐的道理、法则。《宋史·乐志一》:“别詔翰林侍读学士 冯元 同 祁 、 冠卿 、 照 讨论乐理,为一代之典。”《警世通言·俞伯牙摔琴谢知音》:“足下既知乐理,当时 孔仲尼 鼓琴於室中, 颜回 自外入。闻琴中有幽沉之声,疑有贪杀之意……始知圣门音乐之理,入於微妙。”《明史·乐志一》:“ 辽州 同知 李文察 进所著乐书四种,礼官谓於乐理乐书多前人所未发者。”
研究器樂或聲樂所組成的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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