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Death Penalty),又称极刑、处决、生命刑,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以结束犯人的生命作为刑罚。 死刑是刑法学中的重要概念之一,也作为一种刑罚普遍存在于各国刑法体系中,因为生命的宝贵性和不可再生性,它成为刑罚体系中最为严厉的刑罚方法,故又被称为极刑。 死刑曾遍存在于各国刑罚之中,自启蒙运动后,“是否废除死刑”这一议题在学术层面产生激烈讨论,并且在司法实践层面也产生了重大影响,我国现行刑法保持“保留死刑、严格控制”的原则进行死刑的适用。现阶段我国死刑的执行一般分为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缓)两种情况,并严格把控死刑核准。 《刑法修正案(九)》中:执行死刑条件由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发生重大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如故意杀人、绑架、抢劫、强奸、贩毒等危害国家刑法都有可能会执行死刑。
剝奪犯人生命的刑罰。我國舊有斬、絞、凌遲等法。現今監獄行刑,是用電或瓦斯在監獄特定場所執行死刑;未設電氣刑具或瓦斯室者,得用槍斃的方法執行之。
近义词: 極刑 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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