札萨克,官名,蒙古语“执政官”的意思,是一种清朝时的主要对蒙古族和满族人授予的军事、政治官职爵位。其等级以次为汗、亲王、郡王、贝勒、贝子等,均由朝廷册封,受当地办事大臣或参赞大臣节制。札萨克是朝廷册封的,都有爵位,一般可以世袭。一般称为“王爷”。
蒙语的音译。源出“札撒”一词,意为“支配者”、“尊长”。 清 代 蒙古 地区旗长的称呼。内属 蒙古 各旗一般不设,外藩 蒙古 各旗由 清 政府就旗内王公中委派一人充任,直隶理藩院,受中央监督。解放后只保留旗的称谓,相当于县,取消札萨克,设旗长。《清史稿·兵志一》:“ 内外蒙古 之兵,设旗编次,略同内八旗。每旗设札萨克一人,汗、王、贝勒、贝子、公、台吉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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