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十五岁,始加笄。见《礼记·内则》。后因以“初笄”指女子成年。 南朝 梁简文帝 《从军行》:“小妇 赵 人能鼓瑟,侍婢初笄解 郑 声。” 唐 郑世翼 《看新婚》诗:“初笄梦桃李,新妆应摽梅。” 金 董解元 《西厢记诸宫调》卷三:“千言万语对生意,小女初笄为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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