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清 科举时代富家子弟纳资为监生。《儒林外史》第三回:“现放着我这几个弟兄在此,每人拿几十两银子借与 周相公 纳监进场。” 清 和邦额 《夜谭随录·洪由义》:“为长子捐官,次子纳监。”
载请注明:转载自词典网 [https://www.cidian5.com/]
本文地址:https://www.cidian5.com/cidian/XQumir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