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用象征性的符号或在图形上加些指示性符号来表示意义的造字方法这是指表现抽象事情的方法,所谓“各指其事以为之”是也。如卜在其上写作“上”,人在其下写作“下”。“六书”: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为造字之法。其中,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均为造字之法,而转注和假借都是用字之法。指事的字例如:上下、一、二、三、四、末、亦、本象形的字例如:山、水、月、日、马、人
(1).六书之一。以象征性的符号来表示意义的造字法。 汉 许慎 《<说文解字>序》:“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
(2).谓手指某事。《释名·释长幼》:“六十曰耆。耆,指也。不从力役,指事使人也。”
(3).阐明事理,叙述事物。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明诗》:“造怀指事,不求纤密之巧。” 唐 元稹 《杜君墓志铭》:“词意简远,指事言情,自非有为而为,则文不妄作。” 宋 苏舜钦 《大理评事杜君墓志》:“效 杜子美 作诗,其劲峭严密,指事泛情,时时夐至絶处。” 清 赵翼 《瓯北诗话·七言律》:“然犹多写景,而未及於指事言情,引用典故。”
(4).谓军队指向某地。犹进军。《三国志·吴志·吴主传》“车骑将军 朱然 围 樊 ,大将军 诸葛瑾 取 柤中 ” 裴松之 注引 晋 习凿齿 《汉晋春秋》:“授 诸葛瑾 、 朱然 大众,指事 襄阳 。”
六書之一。因無具體形象,故以象徵性的符號來表示意義的造字方法。如上、下。
指出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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