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掾史则多在百石以下。后辛亥革命时,浙江都督府在都督府及所属各局(后改处),设掾史,办理会计庶务。民国元年(1912)所定《浙江省地方官制》在各县亦设掾史,地位在科员之下。
官名。 汉 以后中央及各州县皆置掾史,分曹治事。多由长官自行辟举。 唐 宋 以后,掾史之名渐移于胥吏。《后汉书·百官志一》:“﹝太尉﹞掾史属二十四人。”《西京杂记》卷二:“ 买臣 至郡,引﹝ 钱勃 ﹞为上客,寻迁为掾史。” 清 邵长蘅 《阎典史传》:“ 应元 ( 阎应元 )起掾史,官京仓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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