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目: 设定读音:shè dìngㄕㄜˋ ㄉㄧㄥˋ(3)"设定"是《行政处罚法》所贡献的一个重要概念。在此之前,行政处罚的设定问题一直没有引起我国学界特别是实务部门的关注。在行政处罚的实践中,往往将处罚的设定权与规定权极行政管理权相混同。
(1).陈设固定不动。《金史·礼志二》:“其第二等以下神座,设定不收。”
(2).犹拟定。 鲁迅 《且介亭杂文二集·<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他们每作一篇,都是‘有所为’而发,是在用改革社会的器械--虽然也没有设定终极的目标。”
預先設置訂定。
法律關係的創設。如設定地上權、地役權等。
邏輯上必須條件的假設。例如「柏拉圖的兒子替他父親完成了理想國一書」這句話中,就包含了兩項設定。第一,柏拉圖有一個兒子。第二,柏拉圖曾從事撰寫理想國一書,但沒有完成它。缺少這兩項設定的任何一項,這句話就毫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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