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互变规律
学习:143 次 更新时间:2023-10-12 09:15:49
质量互变规律,亦称“量变质变规律”、“量变到质变的转化规律”。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它揭示事物、现象由于内部矛盾所引起的发展是通过量变和质变的互相转化而实现的。在中国,古代哲学家曾经自发地认识到量变会引起质变,如先秦时老子说:“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
质量互变规律的拼音
拼音:zhì liáng hù biàn guī lǜ
词典解释
亦称“量变质变规律”。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事物的量的变化积累到一定程度,便不可避免地发生质变,使旧质消灭,新质产生,这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转化。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发生新的量变过程,这是由质变到量变的转化。量变和质变互相联系又互相制约。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部分质变,质变过程中有量的扩张。由量变到质变,又由质变到量变,循环往复,构成事物变化发展的无限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