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务府营造司夫役名。其制,内务府三旗佐领、管领下人每地三十亩为一丁,佐领下每十二丁编长夫一名,管领下每八丁编长夫一名,每名长夫月征银二钱一分七厘七毫,以供紫禁城及行宫、圆明园等处运送物件时雇夫之用。雍正十二年(1734)议定,内务府三旗佐领、管领下共编长夫二百五十八名, 每月交银五十六两一钱六分, 遂为定额。
亦作“ 长伕 ”。1.旧时军队中长期征用的民夫。 清 江忠源 《条陈军务疏》:“军中兵勇而外,有长夫,有餘丁,有随营贸易之人。”
(2).长工。 沙汀 《兽道》:“那些长伕又不能够轻易地让他们在街头上露面,恐怕军队拉伕,或者给别的人家用更多的代价运动起去。”
亦作“ 长伕 ”。旧时搬运工人中的工头。《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六二回:“等到要起货时,归库房长夫经手,不是长夫忙得没有工夫,便是没有小工,给你一个三天起不清。” 简夷之 注:“当时称搬运工人为小工,称领导小工的人为长夫,后来又称工头。”
见“ 长夫 ”。
長期僱用的役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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