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曲解法律条文,妄生不实端绪,以加重人罪。《汉书·宣帝纪》:“用法或持巧心,析律贰端,深浅不平,增辞释非,以成其罪。” 颜师古 注:“谓分破律条,妄生端绪,以出入人罪。”
析律贰端是成语。
割裂曲解法律條文,隨意加重或減輕應判的罪刑。指官吏徇私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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