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道宣(596一667),唐代律僧,中国戒律思想史上的重要思想家。又称南山律师、南山大师,世称律祖。京兆人,俗姓钱,字法遍,吴兴(今浙江北部)人,(一说长城人;《宋高僧传》作丹徒人)。道宣研究戒律,盛名远播西域。生于隋文帝开皇十六年(公元596年),十六岁时落发出家,二十岁时,依止大禅定寺智首律师受具足戒,示寂于唐高宗乾封二年(公元668年)十月。世寿七十二,法腊五十二。唐、宋二代,分别追加谥号“澄照律师”和“法慧大师”。
称说;宣扬。 明 宋濂 《送许时用还越中序》:“夫道宣上德以昭布於四方者,史臣之事,因不辞而为之书。”
唐代一位高僧的法號。俗姓錢,長城(今浙江省長興)?人(一說丹徒人)?。幼年出家。除從慧頵和智首修學外,三十歲之前更多方廣學。三十歲以後便開始從事著述,並曾參加玄奘譯場,負責潤文。而他最主要的成就則在律學和佛教史的貢獻。他是唐代律宗三派之一的南山宗開創者,撰有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三卷、四分律拾毗尼義鈔三卷、四分律刪補隨羯磨疏二卷等。在史學的著作以續高僧傳三十卷、廣弘明集三十卷、大唐內典錄十卷最有名。弟子千餘人,世稱「南山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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