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分开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主要内容,也是粉碎“四人帮”后,我党总结建国以来的经验教训,在党政关系方面所进行的理论上的突破和实践上的探索。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曾在各种不同场合多次提出要解决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问题。 党政分开的基本含义是: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前提下,党组织要改变包揽一切的领导方法,与政权组织和其他群众组织实行职能分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党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应适应新形势,更新领导意识,改变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方能调动全社会、全体人民的积极性,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我党对党政关系的认识经历了由“党政分工”到“党政分开”的过程。二者的区别在于,党政分工是在原有体制框框内的调整,党政分开实际上触及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质,是真正的体制上的改革。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政分开的理论与实践的探索,为政治体制改革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实践有利地推动了我党对党政分开的认识与把握。近年来,通过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作出制度设计和安排,对一些领域设置过细、职能交叉重叠的党政机构进行整合,将一些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设在政府部门,打破所谓的党政界限,同一件事情弄到一块去干,增强党的领导力,提高政府执行力,理顺党政机构关系,建立健全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决策协调机制。成为党中央总结以往正反两方面经验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关于党政分开这一主题最新的理论与实践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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