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 明 兵制。 元 初,发民为兵,令贫富相兼应役,有正军户和贴军户,正军户合二三而出一人,贴军户贴出钱以津贴正军户。 明 时,贴军户则成为候补军户,正军死,贴户丁补。《元史·兵志一》:“既平中原,发民为卒,是为 汉 军。或以贫富为甲乙,户出一人,曰独军户,合二三而出一人,则为正军户,餘为贴军户。”亦省称“ 贴户 ”。《元史·兵志一》:“旧例,丁力强者充军,弱者出钱,故有正军、贴户之籍。”《明史·兵志四》:“初,三丁已上,垛正军一,别有贴户,正军死,贴户丁补。至是,令正军、贴户更代,贴户单丁者免;当军家蠲其一丁徭。”
元代的兵役制度中,用錢僱請他人代替當兵的人家,稱為「貼軍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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