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曹”是中国古代汉魏时期曹操与其子曹丕、曹植的合称,后世父子兄弟以文学见称的“三苏”(苏洵、苏轼、苏辙)与之齐名。“三曹”在政治上的地位和文学上的成就都对当时的文坛很有影响,他们是建安文学的代表。 曹操是建安时期杰出的文学家和建安文学新局面的开创者;曹丕擅长诗文及辞赋,在中国七言诗的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曹植是第一个大力创作五言诗的作家,他的散文和辞赋表现出很高的思想性和艺术性。他们的代表作品分别为《短歌行》、《观沧海》(曹操),《燕歌行》、《与吴质书》(曹丕),《洛神赋》、《与吴季重书》(曹植)。
(1).文学史上对 三国 魏 曹操 及其子 曹丕 、 曹植 的合称。 明 胡应麟 《诗薮·古诗上》:“取乐府之格於两 汉 ,取乐府之材於三 曹 ,以三 曹 语入两 汉 调,而浑融无迹,会於《骚》《雅》。” 清 王士禛 《带经堂诗话·外纪·答问》:“三 曹 乐府,多以起句首二字命题。”
(2).指诉讼中的原告、被告、证人。审案时,三方的人同时到场,进行对证,谓之“三曹对案”。《西游记》第十回:“ 秦广大王 即差鬼使催请陛下,要三曹对案。”《冷眼观》第二四回:“我倘死而有知,好与他在阎王殿前三曹对案,也省得日后再有倚命自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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