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可法(1601年2月4日-1645年5月20日),字宪之,号道邻,河南省开封府祥符县人(今开封市双龙巷)人,明末抗清名将、民族英雄。 史可法于崇祯元年(1628年)中进士,任西安府推官。八年,以副使监江北诸军,抗御农民军。后转平各地叛乱。北京城被攻陷后,史可法拥立福王朱由崧(弘光帝)为帝,拜为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与马士英、高弘图并命令。随即被排挤,任命兵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出镇扬州。镇守将领高杰和黄得功等人争夺驻守扬州,纵兵烧杀抢掠。继续与清军作战。官至督师、建极殿大学士、兵部尚书。弘光元年(1645年),清军大举围攻扬州城,不久后城破,史可法拒绝清朝摄政王多尔衮的劝降遇害,当时正值夏天,尸体腐烂较快,史可法的遗骸无法辨认,其义子史德威与扬州民众随后便以史可法的衣冠代人,埋葬在城外的梅花岭。南明朝廷谥之为“忠靖”,清乾隆帝追谥为“忠正”。 史可法后人收其著作,编为《史忠正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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