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受贿之罪。《后汉书·袁安传》:“政号严明,然未曾以臧罪鞠人。”《后汉书·徐璆传》:“时 董太后 姊子 张忠 为 南阳 太守,因埶放滥,臧罪数亿。”
载请注明:转载自词典网 [https://www.cidian5.com/]
本文地址:https://www.cidian5.com/cidian/YlwPM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