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藩镇于朝廷规定的常税之外,巧立名目,括取民财,进贡皇帝,称“税外方圆”。《资治通鉴·唐德宗贞元十二年》:“藩镇多以进奉市恩,皆云税外方圆。” 胡三省 注:“折则成方,转则成圆,言於常税之外,别自转折,以致货财也。”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二章第二节:“因为他( 唐德宗 )贪财,节度使多以进奉名义来讨喜欢。名目有‘税外方圆’(正税外周转)、‘用度羡馀’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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