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学是以儒学为核心,并将佛、道渗透于其中,旨在从哲学上论证"天理"与"人欲"之间的关系,规范人的行为,维护封建秩序。洛学在北宋洛阳以程颢、程颐兄弟为首的学派。二程同受业于周敦颐,他们提出了"理"的哲学范畴,认为理存在于天地万物之中,"一草一木皆有理"。还认为理是"天理",乃人类社会永恒的最高准则,并以此阐释封建伦理道德,把三纲五常视为"天下之定理"。
指 宋 儒 程颢 、 程颐 的学说。因其是 洛阳 人,故名。 宋 赵彦卫 《云麓漫钞》卷八:“ 淳熙 中尚 苏 氏文多宏放, 绍熙 尚 程 氏曰洛学。” 元 袁桷 《过扬州忆昔》诗之三:“高视 汉 庭无出右,清谈洛学竟成真。” 清 钱大昕 《十驾斋养新录·宋儒议论之偏》:“ 朱文公 意尊洛学,故於 苏 氏门人,有意贬抑,此门户之见,非是非之公也。”
宋儒程顥、程頤皆為洛陽人,故後人稱其學派為「洛學」。開宋明理學中程朱學派的先河,主張性命和理氣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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