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融和。《文子·自然》:“至於神和,游於心手之间,放意写神,论变而形於絃者,父不能以教子,子亦不能受之於父,此不传之道也。”《魏书·崔光传》:“专荐郊庙,止决大政,辅养神和,简息游幸。” 唐 张说 《奉和圣制春中兴庆宫酺宴应制》:“物覩恩无外,神和道入微。”《云笈七籤》卷八八:“夫神和则可以照彻於五藏,气和则可以使用於四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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