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 采圻 ”。古代“九畿”之一。《周礼·夏官·大司马》:“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畿。” 郑玄 注:“畿,犹限也。” 贾公彦 疏:“采者,采取美物以共天子。”《国语·周语上》“侯衞宾服” 三国 吴 韦昭 注:“言自侯圻至衞圻,其间凡五圻(侯、甸、男、采、衞)……男圻之外曰采圻。”参见“ 九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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