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口原意为“被俘获驱使之人”﹐即战争中被俘强逼为奴﹑供人驱使的人。 驱口一词始见于金代。蒙古灭金过程中﹐掠民为奴的现象非常严重。据记载:窝阔台灭金后、贵族、将校所得驱口,约当原金统治区残存人口的一半。在蒙古灭南宋的战争中﹐掠民为驱尽管程度有所减轻﹐但仍相当普遍。元朝统一全国后﹐以战俘为驱口的现象显著减少﹐在镇压人民起义过程中仍有掠民为驱的现象。后来﹐驱口成了奴婢的通称。直至明代初期还有个别驱口的记载﹐但此后不久便逐渐消失。
亦作“駈口”。 宋 元 时代 金 军、 蒙古 军在战争中俘虏的 汉 族大户。其地位类似农奴,少数成为贵族家庭的奴隶。《元典章·户部三·籍册》:“不论 达达 、 回回 、 女真 、 汉 儿人等,如是军前虏到人口,在家住坐做駈口。” 明 陶宗仪 《辍耕录·奴婢》:“今 蒙古 、 色目 人之臧获,男曰奴,女曰婢,总曰驱口……刑律:私宰牛马,杖一百;敺死驱口,比常人减死一等,杖一百七。所以视奴婢与马牛无异。” 吴晗 《朱元璋传》第一章三:“ 蒙古 统治者在灭 金 灭 宋 的战争中,除开攻城略地,大量tu*杀以外,更掠夺人口,叫做驱口,地位和奴隶一样,所生子孙,永远世袭。”
宋元時被金軍、蒙古軍俘擄後,被逼從事勞役的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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