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纹面”在苏丹被视为美的象征。纹面本是部落间区分的标志,后演变成为区别教派和家族的标记,并发展成为美的象征,现已普遍流行,南方有些黑人部落还纹身。苏丹男人要纹1—4条刀痕,女人则更痛苦,要纹5—10条刀痕,由牧师为其刻脸。
(1).即黥刑。在犯者面部刺字,涅以黑色。《新五代史·四夷附录一》:“ 德光 每获 晋 人,刺其面,文曰‘奉敕不杀’纵以南归。”《宋史·刑法志三》:“刺面之法,专刺情犯凶蠹,而其他偶丽於罪,皆得全其面目。”《元典章·刑部七·诸奸》:“今后姦夫姦妇初犯,依在先体例断放,若是再犯,刺面配役。” 清 魏源 《军储篇一》:“窃谓禁烟欲申大辟之法,宜先行刺面之法。刺面之法,载在《大清律》,以防窃盗之再犯,所谓耻辱之刑,又所以待怙终之刑也。”
(2). 宋 代军制,在军士面上刺字,涅以黑色,以作标记。 宋 司马光 《义勇第二札子》:“暨刺面之后,兵员教头,利其家富,百端诛剥。” 明 沉德符 《野获编补遗·兵部·刺军》:“ 宋 健儿刺面,以防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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