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力一词来自婆罗门教术语,后佛教引用。其作为直接推动生命延续的力量,业力在我们的生命历程中具有重要作用,甚至可配合缘起论与无始无明化世界。 佛法所说的业力,根据行为属性,有善业、恶业、无记业之分;根据受报与否,有定业、不定业之分;根据受报范围,有共业、别业之分;根据受报差别,有引业、满业之分。其中,善业、恶业分别由不同行为构成,比较容易理解。 《正法念处经》卷七之偈曰:“非异人作恶,异人受苦报;自业自得果,众生皆如是。”
(1).谓行为、言语、思想等各方面所表现的能力。《宋书·蔡廓传论》:“ 蔡廓 虽业力弘正,而年位未高,一世名臣,风格皆出其下。”
(2).佛教语。谓不可抗拒的善恶报应之力。 南朝 梁 沉约 《佛记序》:“分五道於人天,设重牢於厚地,各随业力,的焉不差。” 宋 陆游 《西林傅庵主求定庵诗》之二:“业力驱人举世忙, 西林 袖手一炉香。” 清 谭嗣同 《仁学》十三:“不知业力所缠,愈死且愈生,强脱此生之苦,而彼生忽然又加甚焉,虽百死復何济?”
語言、動作等各方面所表現的行為。
佛教用語。指會產生苦樂果報的行為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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