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爵位。《礼记·表记》:“其赏罸用爵列,亲而不尊。”《管子·四时》:“一政曰,论幼孤,舍有罪。二政曰,赋爵列,授禄位。” 尹知章 注:“列,次也。”《韩诗外传》卷三:“颁其爵列、等级、田畴,以赏羣臣。” 宋 曾巩 《代皇子延安郡王谢皇太后表》:“詎意仁恩,更崇命秩;抗等威於元宰,躋爵列於真王。”参见“ 爵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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