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晋南朝时期特指寓居南方之北来人口。西晋末中原大乱,自东晋元帝寓居江左,百姓纷自北南奔,谓之侨人。皆取旧壤之名,侨置郡县,往往散居,无有土著,准其暂挟注本郡,免除赋役。日久侨人安家定居,数经土断,多以其居地为籍,纳税服役同于郡县土著编户。
(1). 东晋 南北朝 时称流寓江南的北方人为侨人。《隋书·食货志》:“ 晋 自中原丧乱, 元帝 寓居 江 左,百姓之自拔南奔者,并谓之侨人。皆取旧壤之名,侨立郡县,往往散居,无有土著。” 郭沫若 《中国史稿》第三册第四章第一节:“ 东晋 政权免除侨人赋税徭役负担的规定,吸引了大批北方的劳动人民渡 江 南下。”
(2).踩高跷的人。《列子·说符》“昔有异技干寡人者” 晋 张湛 注:“谓先侨人。”《说文·人部》“侨,高也” 清 桂馥 义证:“《列子·说符》篇‘异伎’ 张 注云‘侨人’;《山海经·长股国》 郭 注‘今伎家侨人象此。’ 馥 案:北方伎人足繫高竿之上跳舞,作八僊状,呼为高橇,当作此侨。”
寄居異地的人。東晉偏安江左,百姓南奔者稱為「僑人」。
踩高蹻的人。見列子.說符.張湛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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