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制是政权机构的一个重要组织制度。中国的官制,由来已久。大约自原始社会进入奴隶社会,出现了阶级,形成了国家,建立了政权,逐渐构成了一套职官制度。在中国的奴隶社会,已有一套维护奴隶主专政的职官制度,即《周礼》所谓“体国经野,设官分职”。到了封建社会,尤其是秦统一后的各代,逐渐形成完备的封建职官制度。由封建社会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也有一套适应当时政治形势、阶级关系、经济情况的职官制度。
设官的制度。《管子·乘马》:“方六里命之曰暴;五暴命之曰部;五部命之曰聚。聚者有市,无市ze*民乏。五聚命之曰某乡,四乡命之曰方,官制也。” 汉 董仲舒 《春秋繁露·官制象天》:“吾闻圣王所取仪,金天之太经,三起而成,四转而终。官制亦然者,此其仪与?三人而为一选,仪於三月而为一时也,四选而止,仪於四时而终也。”《晋书·文帝纪》:“﹝ 咸熙 元年﹞秋七月,帝奏司空 荀顗 定礼仪,中护军 贾充 zheng*法律,尚书僕射 裴秀 议官制,太保 郑冲 总而裁焉。始建五等爵。” 明 王鏊 《震泽长语·官制》:“余尝患古今官制纷紜,漫无统纪,读 温公 集,其沿革似可考而知也。” 郭沫若 《<孔雀胆>的故事》:“当时的 云南 已经立为行省,但除行中书省的官制之外,还立有一位 梁王 来管辖。”
規定官廳組織權限及官吏配置權等的法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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