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户是官府指定出军的人户。东晋﹑南北朝时,士兵及其家属的户籍属于军府,称为"军户"。入军户后,世代为兵,社会地位低下。元﹑明﹑清亦有军户,但制度稍异。 金代的猛安谋克户又称军户。元代军户分为蒙古军户、探马赤军户,汉军户和新附军户。军户必须出军,政府发给口粮与衣装,其他自理。元初还可免当杂泛差役与和雇和买。元成宗以后,除边远出征军人之外,其他军户与民户一样承当杂泛差役及和雇和买。军户数量很大,在诸色户计中仅次于民户。
东晋 、 南北朝 时,士兵及其家属的户籍属于军府,称为“军户”。入军户后,世代为兵,社会地位低下。 元 、 明 、 清 亦有军户,但制度稍异。《宋书·武帝纪》:“吏身可赐爵一级,军户免为平民。”《元史·兵志一》:“诸军户投充诸侯王怯怜口、人匠,或託为别户以避其役者,復令为军。”《清会典·户部五·尚书侍郎职掌》:“凡户之别,有民户,有军户,有匠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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